通知公告
北京市垂杨柳医院集成平台等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
现向社会公开比选集成平台等系统维保项目的承担单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委托单位
北京市垂杨柳医院
二、申请部门
三、采购项目
1.项目名称:集成平台等系统维保项目
2.项目内容:针对医院的集成平台及多个信息化系统进行维保服务
3.技术参数需求:包含如下信息化系统,具体参数见附件3:
| 序号 | 产品名称 | 数量 |
| 1 | 信息集成平台 | 1套 |
| 2 | 临床数据中心 | 1套 |
| 3 | 患者全息图 | 1套 |
| 4 | 单点登录 | 1套 |
| 5 | 急诊分诊系统 | 1套 |
| 6 | 急诊护理系统 | 1套 |
4.预算经费:940,000元
5.售后服务期限:3年有效,每年签订合同
四、具体要求
(一)比选单位要求
1.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条例,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;
2.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3.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4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5.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。
(二)比选资料要求
1.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)副本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2.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加盖公章);
3.比选人近三年服务项目业绩一览表;
4.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5.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6.提供比选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,提供相应证明材料;
7.比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);
8.PPT:公司介绍、产品说明、人员配备、服务优势、典型案例等;
9.材料中须留有联系人姓名及其手机号码。
五、申报和评审事宜
1.申报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(202x年7月1日17:00前)。申请单位将盖章的《附件1 承办申请书》、《附件 2 承诺书》盖章电子扫描件提交至邮箱cylxxzx@bjchy.gov.cn,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集成平台等系统维保项目-承办申请书-公司名称”字样。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申报不成功。
2.提交材料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(2026年7月3日17:00前)。申请单位将盖章的《比选文件》盖章电子扫描件提交至邮箱cylxxzx@bjchy.gov.cn,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集成平台等系统维保项目-比选文件-公司名称”字样。相关纸质资料一正一副盖章并密封好,(包括投标人资质证明、产品介绍、报价等)与承办申请书纸质版一同送至北京市垂杨柳医院门诊楼3层信息中心。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该项目比选资格。
3.组织评审:北京市垂杨柳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,适时组织评审小组,从项目报价、企业实力、相关业绩、工作方案等方面,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,择优比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。
4.结果公示:评审结果将在医院官网予以公示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周老师、黄老师
联系电话:010-67495083
北京市垂杨柳医院
2026年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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